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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7-14

[2007-07-14]懸賞的必要性......

懸賞有些時候是很好逮到犯人的方法,
但那僅限於一般的犯罪。
對於這種國際性的恐怖份子,
說真話,我看不出來懸賞到底有何功效!

其實仔細想想就會知道,
這種敢犯下大攤的人,
絕對很知道自己的處境為何。
因此他絕對是小心翼翼,
不會輕易讓人知道他的蹤跡。
就算一定要讓人知道,
了不起也就是自己的心腹而已。

而自己的心腹往往是自己考察許久的,
很難會有背叛自己的可能,
即使有(姑且不論其目的),
這種人敢冒被追殺的可能去告密嗎?
畢竟這種地下組織應該也會有一層蜘蛛網(防洩密機制?)

所以我說錢是很難打動那些想告密的人啦。

真正想抓他的話,可能要等他自己出包才行。

參考:
美參議院調高賞金 賓拉登人頭值台幣16.5億-Yahoo!奇摩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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